城區正對電動自行車開展專項整治
有市民發現
一些電動車載人被攔下處罰
但有的電動車載人卻沒有受罰
具體規定是怎樣的呢
電動車載人準則有區分
本市交警部門介紹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》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,和摩托車一樣,電動摩托車雖說可以載人,但對年齡有明確要求。
我們通常說的摩托車不管是燒油的還是電動的,只要是掛黃牌的這一類摩托車后座,不允許搭載12歲以下的兒童。此外,電動摩托車駕乘人員必須佩戴安全頭盔。
電動輕便摩托車,也就是號牌為鄂F開頭的,和輕便摩托車一樣,都不允許載人。
電動自行車則不能搭載成年人以及1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。同時,在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情況下,應當使用安全座椅。
交警部門表示,電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,處20元罰款。此外,夏季來臨,有個別市民在電動自行車上安裝遮陽傘防曬,這屬于非法改裝,也容易引發安全事故,一經發現將現場拆除并沒收。